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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布了142处泰州市文物保护单位,那么这些文保单位是怎么评出来的呢?
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中心主任王玮介绍,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泰州市文物古迹众多。地级市组建后,市政府于2010年6月核定公布了首批泰州市文物保护单位109处,涵盖了当时市属海陵和高港两区。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泰州海陵老城核心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中心城区又陆续新发现了一批优秀历史建筑、人文遗迹。加之,姜堰撤市建区已逾十年,原姜堰市公布的文保信息也亟待由市政府重新调整确认。为此,我市于2022年6月启动第二批市保的推荐申报工作。
王玮说,市文保中心共收到第二批市保申报对象165处,市文物局组织技术力量对申报对象的保存状况、本体构成、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了实地复核。同时,召集泰州市级文物、住建、规划、党史等领域专家予以论证确认,为保证第二批市保审核的严肃性和严谨性,市文物局专门邀请江苏省文物保护专家库古建筑知名专家来泰专题评审,形成第二批市保建议名单151处。市文物局就建议名单征求了文物所在地的区政府及区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同时向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书面征求意见,最终形成第二批市保名单142处。
王玮说,此次核定的142处市级文保单位中,除了传统的宗祠、民居、古桥古井外,苏北党校旧址、梅兰春酒厂老窖池、苏中军区教导旅南下抗日驻留地旧址等一批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也被纳入,更加突出了泰州民居和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据悉,接下来,我市文保部门将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完善记录档案,设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一步做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晓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