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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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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捞几条鱼置航行安全于不顾,太不应该!

日期: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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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扬运河、引江河多座大桥上有人撒网捕鱼。胡桂材摄

站河道大桥上撒网捕鱼,说他几句还扔石头,来往船民痛心疾首——

为捞几条鱼置航行安全于不顾,太不应该!

□本报记者 胡桂材

新通扬运河和引江河作为我市主要水道,承载着水上运输和水资源调配等重要功能。近期,不少市民反映,在这些河道的多座大桥上,经常看到有人在桥上撒网捕鱼,这不仅破坏了河道生态环境,更给来往船只、船民以及撒网者本人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船民 说撒网者几句,被扔石头

船老板王先生反映,自己有条1000吨的运输船,常年在新通扬运河和引江河沿线跑运输,对这些河上的桥梁也十分熟悉。“经常看到有人站桥上撒网捕鱼,多的时候,一座桥两边能有10多人撒网。”王先生说,白天视线好,撒网的人看到桥下有船经过,有人会稍后再撒,有人则挪个位置继续撒。而在视线不佳的傍晚或夜里,撒网的人和河上船员都难以发现彼此,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比如,渔网会缠绕住船只的螺旋桨,导致船只失去动力,甚至引发碰撞事故。又比如,他曾多次听同行说过,有人在桥上撒网,结果渔网挂到船上,不停行驶的船只拉着渔网,直接把撒网者从桥上拽到河里或摔到船上。“我在抖音上刷到过几起这样的事故,太吓人了。”

王先生说:“就在一星期前,我的船只从新通扬运河经过时,又看到有人站在桥上撒网。为防止发生意外,我就挥手向他们打招呼,示意不要撒。结果,撒网人直接从桥上扔下来几个石块,把我船上的太阳能充电板都砸坏了。”

记者上网搜索发现,环球网2016年12月28日曾报道,杭州一男子在桥上撒网捕鱼时,渔网勾住客船后将其拽落船顶,造成全身多处骨折。

另一位市民张女士反映,她家住海陵区九龙镇雨声村,该村的董家大桥横跨新通扬运河,也常有人撒网捕鱼,尤其是下雨天和早晚时较多。

“为了阻止他们,桥上安装有两米高的防护网。但这些人直接把防护网弄坏。”张女士说,一个月前的中午,她67岁的父亲骑电动车从董家大桥经过时,一阵大风吹来,松动的防护网砸到路上,将其父亲绊倒,造成老人多处擦伤,至今找不到人赔偿。“这防护网,被撒网捕鱼的人搞得破破烂烂。今早,我经过董家大桥时,还看到有好几个人站桥上撒网。”

目击 十米高桥面上反复撒网

7月2日傍晚6点多,记者来到九龙镇雨声村董家大桥。刚到桥上,就见一中年男子提着湿漉漉的渔网离开了。正如张女士反映的那样,董家大桥两侧已用两米高的铁丝网做了防护,但多段铁丝网已被人移除。

6点40分,一位身着红色短袖的中年男子,骑着电动车带着渔网来到桥上。其停车后,先趴在桥栏上向下观察,估计是在查看水流和鱼情。片刻,该男子便拿起渔网稍作整理,拎起来一扭身向桥下抛去。网在水面上形成圆形涟漪,可见其撒网技术娴熟。桥面离水面10多米,男子为方便收网,半个身子探出桥栏杆。如此反复多次,他捕到了一条20多厘米长的鳊鱼。约十分钟后,桥上又来了一位带着网具的中年男子。

就在他们忙着撒网时,桥上不时有大卡车、小轿车、电动车驶过。记者用脚步测量了一下,桥面宽度在10米左右,如果撒网时不小心,渔网很可能会勾住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和骑车人。

晚上7点10分,记者来到引江河上的海陵大桥,该桥上也有一男子正在撒网。记者目测,海陵大桥桥面距离水面足有20米高,且桥上车辆频繁,男子的撒网捕鱼行为显得更加危险。

接着,记者沿长江大道继续往南,在引江河的鲍徐桥上,同样看到有人正在撒网捕鱼。几位路人告诉记者,桥上撒网捕鱼的现象已不是一天两天了,“刮风下雨都没见停过”。市民李先生曾问过一位撒网者,为啥喜欢站在桥上而不租条船去撒?对方解释道,一来桥上撒网比划船撒网更简便。二来桥面对着河中央,水深处能捕到大鱼。若站在河岸边撒网,水浅且会捞到很多杂物,也没啥鱼。

采访中,包括船民在内的多位群众表示,新通扬运河、引江河是泰州非常重要的水上航道,来往船只较多。撒网者只为了捞几条鱼,就置船员、路人以及自身的安危于不顾,太不应该,有关部门一定要严加管理。

部门 6月查到20多位“渔夫”

记者获悉,2022年8月,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四部门曾联合发布《关于严禁桥面撒网捕鱼的通告》。该《通告》指出,桥面撒网捕鱼的行为,严重影响陆上道路交通、水上船舶航行,不仅对过往车辆、船只、行人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也易导致撒网者自身失衡落水发生伤亡事故,且该行为已经涉嫌行政违法,情节严重者或将以非法捕捞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针对近期桥面撒网行为有所抬头的情况,6月3日晚,泰州公安与渔政等多部门于深夜时分,在海陵区森北大桥、新通扬运河大桥等地段展开了联合执法行动,共查到非法捕捞者20多名,缴获手抛网5条。

泰州市渔政执法支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泰州地区年年都有因撒网捕鱼导致的意外事故,其中,兴化、泰兴甚至有人撒网坠落船上摔死。目前,该支队每天都会安排专人对桥面撒网的行为进行巡查,他们还和公安、交通等部门多次联合执法。仅今年以来,已查获数十起桥面撒网捕鱼的违法行为,有一人因多次撒网捕鱼而被处罚。“泰州河道多、桥梁多,不少撒网捕鱼者会利用我们巡查的间隙进行非法捕捞,这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江苏漫修(泰州)律师事务所周莉萍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航道法》(2016年修正)第35条规定,在通航建筑物及其引航道和船舶调度区内捕鱼,以及其他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都是禁止的。《航道法》第42条还规定,对违反上述情形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根据我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41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根据以上法规,桥上撒网捕鱼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