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隔夜酒” 驾驶货车违法行为
日期:06-28
海陵交警机动中队:
查处“隔夜酒”
驾驶货车违法行为
本报讯(通讯员 徐晓燕)睡醒了不一定是酒醒了,“隔夜酒”仍有可能构成酒驾甚至醉驾。近日,海陵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隔夜酒”后驾驶货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6月13日上午,海陵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泰渔路碧桂园转盘北侧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民警在对一辆大型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的酒精含量为54mg/100ml。
驾驶人王某说,6月12日晚上,他和朋友小酌,第二天上午开车从苏中批发市场出来,准备去南通,没想到隔了一晚酒精还是超标。
6月17日,交警部门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第二天有驾车出行需求的司机,前一晚最好不要饮酒,避免因“隔夜酒”导致酒后驾驶行为。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做到守法出行、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