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机构编制指标体系
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
□居小峰 张媛 王颢璇 凌风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机构编制作为重要的政治资源和执政资源,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有效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促进机构编制资源优化,是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围绕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如何设置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指标体系的实际问题,海陵区委编办近期开展了深入调研。
一、机构编制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自2018年,江苏陆续出台年度综合考核相关规定和实施方案,搭建数据管理平台,对高质量发展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几年来,各地在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下,补短板、锻长板,推动了高质量发展。为确保考核更科学,省委考核办不断优化指标体系,一批指标设置得到优化减降。作为机构编制部门,我们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合理运用机构编制调控手段,主动融入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机构编制配置,为高质量考核夯实基础。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要素,高质量考核任务的完成离不开优秀人才的支撑。理论上,承担考核的分值越多,越需要清晰的职能设置、明确的职责分工、合理的人员配置及良好的管理水平。以2023年评价考核指标为参考,海陵区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承担了前三的考核分值,三家部门行政编制数在区级机关部门中的排名均为中上。可以看出,想要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取得成效,机构编制保障是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我们要充分考虑任务承担单位的机构编制配置是否与承担任务的要求相匹配,通过优化机构编制配置,做好“硬件”保障。
二是统筹编制资源分配,为高质量发展增添动能。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涉及面广、考核维度多元化,并且处于与时俱进的动态调整中。在面对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刚性约束下,更需要科学高效的统筹分配编制资源,既要满足部门正常运转的需要,也要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向发展最吃劲的部位流动、向民生最急需的领域倾斜,不断加强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治理等方面机构编制保障。
三是实行系列机构改革,为高质量发展积蓄势能。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既有总量上的水平指数要求,也有增量上的发展指数要求,对党委政府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对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及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运行机制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才能满足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取得新成效。
二、现有指标体系存在的不足
开展评估工作必须有一套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来进行评价,科学设置评估指标,是建设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价体系的关键性、基础性工作。根据《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借鉴淮安、盐城等地区先进经验,海陵区在2022年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效益评估试点工作中,设置了履职尽责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机构编制管理规范、部门履职效益、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效益、个性指标等6项一级指标。在后期复盘时发现,现有指标体系在反映高质量发展上还存在欠缺。
一是体系分类不够细化。设置指标时仅按层级划分为区级部门和镇街园区,在区级部门的个性指标中都设置了高质量发展考核排名和晋位情况指标,未充分考虑各部门实际承担考核情况,将高质量发展考核而非服务高质量发展纳入评估要点,因此对群团机关评估时,对于涉及高质量考核的评估指标无法进行打分。
二是共性指标不够深入。共性指标的设置与高质量发展缺少联系,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仅以编制部门发文及“三定”规定作为评价标准,没有深层次发掘机构编制与服务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匹配度,对部门履职效益也更倾向于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没有充分考察现有机构编制情况对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效能起正向促进还是反向制约作用。
三是个性指标不够贴切。个性指标作为单独设立项,需要充分了解各部门的职能。由于个性指标中已存在高质量发展考核贡献度指标,忽视了其他个性指标切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局限在了“三定”规定中的职能描述上,且没有与评估对象在个性指标设置上深入讨论探究,既未突出“个性”,也未丰富“指标”。
三、评估指标体系的优化路径
评估指标体系是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一个关键构成,直接影响着评估工作能否有效开展。机构编制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发展变化趋势和全局动态进展的前瞻性研究,更好地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分类构建考核体系。政府部门较多的承接具体的高质量发展考核项目,党群部门侧重做好服务保障,各镇街园区负责考核任务的执行,衡量的标准理应有所差异。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导向的评估指标体系设置工作应坚持分层分类,各类指标体系在一级指标设置上维持统一,部分三级指标的评估要点和标准略有区分。
二是合理规划共性指标。作为评估指标体系的主体部分,共性指标不仅要起到监督检查的作用,更要作为后续机构编制调整及机构改革的现实依据,因此其重心应更多地倾向于机构编制情况对服务高质量发展效益的考量。在一级指标设置上,将原先的反映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管理规范的一级指标合并为“机构设置情况”的一级指标,对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则制定更为详尽的评估维度。调整后,一级指标设置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机构设置情况、编制及人员使用效益、部门履职效益、个性指标等5个大类。同时,部分三级指标的设置及其评估要点需要与高质量发展更为密切。
三是重点谋划个性指标。共性指标侧重反映单位是否严格遵守机构编制有关规定要求,而个性指标因具有自主性和差异性,能够从全局上考量部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在设置特色亮点工作完成度指标时,既要围绕部门主责主业,也要充分考虑对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因此需要加强与评估对象沟通对接,确保该指标设置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四是科学设置指标分值。所有指标事项确定后,需要对各项指标进行权重的量化,因以往对于各项指标赋权过于平均化,所以建议选择用主观赋权法中较常用的层次分析法对一级指标进行量化赋权。对于二级指标及三级指标直接通过经验分析进行主观赋权。此外,对于一些需要与同类评估对象区分开但不适合另行建立评估体系的情况,需要单独加入一些计分规则,确保最终数据的科学性、合理性。
(作者单位: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