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保障优质,强化资源配置硬核支撑
1.泰州荣获“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称号,并获2024年奖励计划指标850亩。兴化首获“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称号,海陵、泰兴获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金奖励。
2.开展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要素护航先锋行动,做出“自然先锋、项目攻坚”服务保障十项承诺,建立重大项目“五个一”工作制度,推动市级审查缩短至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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