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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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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泰州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日期: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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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泰州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3月31日至4月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泰州市开展了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3年7月反馈了督察意见及责任追究问题清单。泰州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省督察组要求,全力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47项整改任务中,已基本完成整改30项,其他任务有序推进;督察组交办的351件信访件,已办结324件,正在整改27件,办结率92.3%。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定不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2023年以来,市委常委会研究生态环保议题6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生态环保议题6次。持续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市委、市政府202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指标进行考核。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着力构建“1+4”主导产业,2023年创成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2个、绿色工厂2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1家,省级绿色工厂39家,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3%。在全省率先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主任,部署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建立市党政领导挂钩化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机制,2023年由市党政领导挂钩的15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部解决到位。

二、坚定不移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首季争优”“双月攻坚”“百日决胜”等一系列专项攻坚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突出标本兼治,深挖PM2.5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空间。部署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累计完成184家“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姜堰区破而后立,深入推进铸造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对87家关停退出企业实施“两断三清”。紧盯火电、垃圾焚烧、钢铁等26家排放大户,实施驻场帮扶,通过优化处理设施运行、选用优质原料、合理调整生产负荷等措施降浓度、减总量。组织开展大气源头治理、VOCs污染治理、重点涉气行业污染治理等9大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实施1026项大气治理重点减排工程,2023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2.76%、6.49%。紧盯泰兴经济开发区、泰州滨江工业园区、高永化工集中区,推行“高科技+铁脚板”,全面提升化工园区企业VOCs治理水平;组织对全市8个重点企业集群开展排查,推动涉VOCs排放企业按要求实施综合整治。制定《泰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资金补贴方案(2023-2024)》,2023年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3274辆,超出年度任务数近20%。

三、坚定不移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泰州市区集中收集率达62.1%;建成19个达标区,面积30.91平方公里(累计建成89个达标区,面积138.76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49.8%);实施270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新改建污水管网44.6公里。提升乡镇污水处理水平,累计完成1827户接管任务,通过撤并整合、改造提升等措施,全市3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中30座运行负荷率超过30%,27座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于100毫克/升。加大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力度,10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投运3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7.3万吨/日。2023年,全市39个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100%,长江干流水质保持Ⅱ类。

四、坚定不移打好净土保卫战。推动江苏杭富5万吨/年废盐资源化处置等44个固废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建设,补齐能力短板。建成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平台,督促全市3044家危废产生单位、1190家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和103家一般工业固废经营单位在平台系统进行备案申报。推进固体废物整治专项行动,清理处置历史遗留固废25万余吨。建成靖江国信电厂25万吨/年燃煤耦合污泥综合利用等污泥焚烧处置项目,实现市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全市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5家,日处理能力4300吨,建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6家,年处理能力388万吨。

五、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空间管控。认真落实《泰州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持续开展“天地双眼”监控,解决一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疑似占用问题。建设泰州市生物多样性展示馆,建成马洲岛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观测研究站、全省首个规范性沿江生物多样性观测站——春江湿地-凤栖湖等2个观测站点。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创成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乡镇(街道)、11个村(社区)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推动泰兴天星洲“生态岛试验区”建设,累计建成生态安全缓冲区13个。

六、坚定不移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泰州智慧环保平台,覆盖全域6000多家重点企业,基本实现部、省、市、县数据资源的融汇互通和联网互动。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在“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指挥中心挂牌“长江生态监控基地”,“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指挥中心成功纳入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江苏子基地建设,大数据平台获评全国数字环保优秀应用案例。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先后出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水环境保护条例》等6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地方性法规。组织编制《泰州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两年行动方案》,2023年,全市共完成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53个,有力补齐了短板弱项。

七、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的追责问责情况。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清单,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工作安排,依据《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制定《泰州市落实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方案》。市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及时介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并通过指导核查方案、调度工作进展、审核证据材料,推动核查、精准问责。目前,已与26名涉及相关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并制作相关调查笔录,拟对其中负有领导责任的13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近期,市纪委监委将依据有关规定,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开展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