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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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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网约车从业资格证 “两考合一”“两证互认”

日期: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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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巡游、网约车从业资格证

“两考合一”“两证互认”

本报讯(记者 钱立群)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巡网融合、有序发展,即日起,我市调整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相关工作。

据了解,此次调整涉及3个方面。一是统一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两个事项合并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有关规定;二是统一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题库,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分为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两个科目在一次考试中完成,考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全国公共科目考试试题和区域科目考试试题各占50分,两个科目均得分40分及以上为合格;三是统一从业资格和证件管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培训自愿、考试免费,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同时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两证,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从业人员,可申请参加区域科目考试,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可增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