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及时介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饲养宠物应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
检察官委托兴化生态环境局进行监测,发现犬吠声已经远远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0分贝的限值。
看到检察官来调查流浪狗扰民问题,不少居民围拢过来,纷纷向检察官反映情况。
“这些狗在夜晚成群嚎叫,小孩子经常被吓哭。”罗大爷边说边伸出被咬伤的大腿,“有些体型大的狗,经常窜出来,我都被咬了3次了。”
“这些狗每天产生大量粪便,如果清理不及时或遇到高温潮湿天气,浓浓的腥臭味便向周围飘散。”一旁的大婶接过话茬。
检察官还了解到,被咬伤的居民虽报警求助,但最终也只能按民事纠纷调解。居民与王某还多次发生口角,居委会、派出所也曾出面协调,但最终都未能有效解决问题。
“看到无主的猫狗,我就想收养,免得它们四处流浪伤人。”王某表示自己也很无奈,“确实找不到更合适的圈养场所,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王某作为犬只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但王某饲养的上百只流浪狗产生的噪声、粪便污染以及伤人问题,严重干扰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而相关行政机关并未充分履行管理职责,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2023年8月22日,兴化市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行噪声污染防治及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