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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我市征信系统中公积金 贷款信息是从哪个月起算?

日期: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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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市征信系统中公积金

贷款信息是从哪个月起算?

市民来电咨询:前不久,我看到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的通知,想了解一下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向银行上报的数据是从哪个月开始?作为公积金贷款职工,应注意哪些问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接受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为此,我中心已于今年5月1日起向金融基础数据库上报4月份以后产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4月28日,我中心已向当前未足额还款的贷款职工发送提醒短信,如次月1日前仍未足额还款,我中心将上报征信系统,并向实际产生逾期的贷款职工发送告知短信。为避免产生逾期记录和个人征信不良信息,请广大贷款职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按时足额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