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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海陵发布秋学期幼儿园招生通告

日期: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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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教育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周,海陵发布秋学期幼儿园招生通告

本报讯(记者 顾佳)日前,海陵区教育局召开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会议对《2024年海陵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指导幼儿园就招生工作做好相关事宜,共同自觉维护良好招生生态。会议提出,海陵各幼儿园将在本周向社会发布秋学期幼儿园招生通告。

按照招生办法规定,幼儿园招生对象为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具体招生人数和招生方案由各幼儿园制定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预计本周五,海陵区各幼儿园将向社会发布秋学期幼儿园招生通告,并正式启动2024年秋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招生原则、程序及要求,并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严肃招生纪律,做好政策宣传,着重申明了幼儿园收费管理要求,强调幼儿园要切实保障幼儿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吕春霞说,各幼儿园要坚持更高站位,抓好幼儿园招生工作主线;坚持更牢底线,严守幼儿园招生工作纪律;坚持更细落实,保障幼儿园招生工作安全有序。

会后,海陵区向社会发布了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告家长书,并公布了25所民办幼儿园的名称和备案账号。

告家长书中提到,幼儿园已进入招生季,为切实保护广大幼儿家长的利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教育收费管理,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防范出现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问题,现将民办幼儿园收费相关事项再次提醒如下:

家长应选择具有合格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海陵区教育局每年在海陵智慧教育网公布年检合格民办园名单;保教费在开学时按学期缴纳,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幼儿园不得跨学期预收;家长缴费请缴至幼儿园备案账户,不要缴至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账户;按收费公示内容缴费,拒绝缴纳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和金额标准。

在新学期开学时,家长可按收费公示内容将相关费用缴至幼儿园备案账户,索要正式收费票据(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需要提醒家长的是,幼儿园给予的各种“折扣”、优惠预存等,均属于违规收费行为,请广大家长不要提前缴纳任何费用。

如有违规收费行为,请坚决拒绝,并及时举报。咨询电话:区教育局86998260;投诉电话:区市场监管局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