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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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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未成年人家教评估有了地方标准

日期: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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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涉诉未成年人家教评估有了地方标准

划分三类风险,实行分类施策

本报讯(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肖梦琪)5月15日是第31个国际家庭日。如何科学指导和规范家庭教育?5月14日,海陵法院与海陵区妇联联合发布《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将于6月9日起正式实施,为我市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提供了地方标准。

《规范》明确,对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进行评估。涉诉未成年人,包括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实施犯罪行为或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离婚、抚养、探望、侵权等纠纷中涉及的未成年人,涉留守、困境等特殊群体案件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案件审理中身心健康受到危害的未成年人。

评估主要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观察、问话访谈、问卷填写等方法进行,内容包括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质量、未成年人社交背景、未成年人侵害(受侵害)行为程度等。

评估组织方为法院、妇联及其他依法具有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部门。评估人员由家事法官、家事调解员、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员、妇联干部、教育及心理学专业人员组成。

《家庭教育风险评估表》列出了23个打分项目,分值越高,风险越大。60分以下为低风险,60至80分为中风险,80分以上为高风险。《规范》还明确了9种高风险情形,包括监护人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监护人实施刑事犯罪或有赌博、吸毒、嫖娼、滥用药物、酗酒等行为,若存在任意一项,则直接被定为高风险。

根据风险划分情况,有关部门将采用不同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评估为低风险的,采取预防型指导,法院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联合妇联推送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提示监护人及时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评估为中风险的,采取监督型指导,由法院、妇联开展线上、线下指导服务。线上通过推送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线下则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员、妇联干部、学校教师等对未成年人给予特别关注,原则上一个月开展一次访谈。

评估为高风险的,则采取强制型指导,监护人应接受法院、妇联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法院还可视情向未能依法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监护人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对严重监护失职家庭,可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

海陵法院院长孔维俊表示,《规范》充分考虑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以及涉诉未成年人家庭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同时结合本地区家庭教育工作情况,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定位,为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提供遵循,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更加科学、精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