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召开
全力争创
“枫桥式人民法庭”
本报讯(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张海陵)5月17日上午,泰州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推进会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泰兴市宣堡镇召开。
会议总结回顾了近两年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系统分析了当前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并对下一步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强调,全市人民法庭必须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切实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人民司法事业上,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对照、审视工作。要狠抓执法办案,为全市审判质效优化打好坚实基础。坚持调解优先,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始终,对调解不成的依法审理、判决。(下转02版)
全力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上接01版)要服务基层治理,做优人民法庭指导村居制定村规民约工作,与民政、司法、妇联、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动,全力支持基层组织依据村规民约处理事务、解决纠纷。要用好“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示范作用,积极参与乡镇综治“一站式”平台建设,通过“法官进网格”“巡回审判”等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效果。各法院党组要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抓实自身建设,做细人民法庭指导工作。
会上,还通报表扬了4家法庭和4位庭长,靖江、泰兴、姜堰、兴化法院分别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期间,代表们参观了泰兴市宣堡镇郭寨村规民约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