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坡子街路边十分钟内挪车,
为何还被处罚?
市民来电反映:不久前我去海陵区坡子街附近办事,因为没找到车位就临时将车停在路边,前后不超过十分钟,城管巡查人员还是贴了罚单,我记得,违停十分钟内主动驶离可以免处罚的,为何还被贴罚单呢?
市城管局市容处答复:“违停十分钟内主动驶离,免去处罚通知”系海陵区城管局结合自身管理力量和管理工作实际对城区非严管路段提出的一项管理措施,即城管工作人员对停放在非严管路段的违停机动车违停信息进行采集并上传至违停信息采集系统后,系统以短信的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车辆未按规定停放被记录,请立即驶离,未及时驶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如通知10分钟后未驶离的,则记录违法停车信息。该措施公布时已设定了严格的前提条件,即违停发生地点必须处于非严管路段。如车辆停放的位置属于严管路段,则不符合该管理规定,因此工作人员对该路段违停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无不妥。严管路段由交警部门根据摸排情况和大数据分析划定。
市交警支队答复:市民可通过交通标志进行区分。严管路段在原有禁停标志基础上还增加了辅助标志,黄底黑字“严管路段”警告标识,同时设置有标注路段名称及起止点的辅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