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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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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检察推进“事实孤老”多元化救助

日期: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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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申请司法救助,制发检察建议,联动破解难题……

姜堰检察推进“事实孤老”多元化救助

本报讯(通讯员 夏丹 夏有文)4月10日,经姜堰区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姜堰法院审结一起宣告自然人失踪案件,为王大爷申领低保排除了障碍。检察机关还帮王大爷申请了司法救助,帮助老人渡过难关。这是姜堰区检察院推进“事实孤老”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

2023年2月,王大爷向姜堰区检察院求助,称其独生子多年杳无音信,自己年事已高,生活困窘,却无法办理低保。

经走访民政部门,检察官了解到,按照王大爷现在的情况,如果能在法律层面认定其独生子失踪或者死亡,其就可以享受特困人员救助待遇或低保。但老人曾向法院咨询过,因缺乏证据无法立案。

姜堰区检察院迅速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在公安机关、通信运营商等的配合下,查明自2019年8月起,王大爷独生子就没有使用身份证参与社会活动的迹象,老人在事实上已属于孤寡老人了。

2023年6月19日,姜堰区检察院依法支持王大爷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其子失踪。同年7月17日,法院发出宣告失踪的公告。公告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期间,为保障老人生活,检察官牵头组织召开听证会,为老人先行申请了临时性救助。

“‘事实孤老’是‘事实孤寡老人’的简称。我们把形式上不符合孤寡老人救助政策,但事实上确实无人赡养的困境老人称为‘事实孤老’。”姜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翔说,为让“事实孤老”老有所养,该院联合相关部门,着力推进多元化救助工作。

“还有像王大爷这样的‘事实孤老’吗?”进一步走访调查中,检察官发现一些独居老人与继子女登记在同一户籍下,但继子女对其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义务;还有部分老人子女多年下落不明,也被“挡”在了救助范围之外。此外,还发现基层组织存在救助政策理解不到位、救助措施不完善等问题。

2023年10月8日,姜堰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实质性审核调查职责,通过排除救助申请形式上的障碍,帮助“事实孤老”顺利获得社会救助。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再学习,对救助机制进行了再完善,并开展“事实孤老”大走访、大排查行动。

2024年1月9日,姜堰区检察院与区民政局签订《关于在“事实孤老”权益保障工作中加强检察和民政协作配合的框架协议》,明确符合“事实孤老”的六种情形,解决“事实孤老”排查、救助衔接问题,让“事实孤老”救助有据可依、常态长效。

2024年3月19日,姜堰区检察院联合区民政局再次开展“事实孤老”大走访、大排查行动,截至目前,已排查出疑似“事实孤老”50名。检察机关正联合公安、民政等部门抓紧工作,保证“事实孤老”全部得到救助,给他们一个有保障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