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举行渔业资源损害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17万余尾鱼苗游入长江
本报讯(通讯员 陈一萌)“放鱼喽!”随着声音响起,“益心为公”志愿者张露将一尾尾活蹦乱跳的鱼苗放入长江。4月24日,靖江市检察院与靖江市农业农村局在小桥港闸举行渔业资源损害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放流活动,累计投放鱼苗17万余尾,其中鲢鱼5万余尾、鳊鱼12万余尾,每尾规格在8厘米以上。
“这次活动,缘起于2020年以来我们办理的一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靖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刚介绍,这些涉案当事人的行为对长江生态造成了破坏,但由于一些当事人所捕捞的渔获物不多,犯罪行为比较轻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处理。当事人愿意通过缴纳一定数额的生态损害赔偿金购买鱼苗,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其行为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现场,检察官、公益志愿者、媒体代表以及护鱼员等一起将鱼苗投放长江。鱼苗成群在水面游动,不一会儿,适应新环境的鱼苗就消失在长江波涛里。
“我曾经参与过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公开听证,也了解到增殖放流活动是以替代修复方式进行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张露说,这次活动对于提高群众禁渔护鱼意识、减少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她将继续坚持增殖放流公益行动。活动后,张露还来到“扬子江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听取检察机关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做法。
“我们将继续积极履行检察职责,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并邀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携手共进,形成司法和行政的公益保护大格局。”吴刚表示,在长江“十年禁渔”的背景下,靖江市检察院将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衔接机制,以实际行动守护好每一寸江岸、每一尾鱼苗,共同绘就长江靖江段“水清、岸绿、鱼跃、鸟飞”的生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