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责任制,现将各市(区)防汛抗旱、城市防洪、防台风责任人以及长江堤防、沿江大中型水闸、长江江心洲、老328国道流域控制性建筑物、里下河地区10000亩以上联圩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落实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人,并向社会通报,接受监督。各级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和防台风工作。
防汛抗旱工作事关重大,各地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服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顾全大局,团结抗灾,努力夺取防汛抗旱防台风斗争的全面胜利。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泰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