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1-04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新时代泰州见义勇为权益保护的实践探索

日期:04-24
字号:
版面:第A04版:实践       上一篇    下一篇

新时代泰州见义勇为权益保护的实践探索

□张爱平 刘金祥

近年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泰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围绕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的综合保护工作,秉持绝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理念,创新方法,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取得了显著成效,也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被省民政厅认定为慈善组织和4A级基金会。

一、泰州见义勇为权益保护的实践探索

泰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对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进行积极有效探索。近年来,泰州共确认458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奖金421.48万元。2023年,全市6名见义勇为人员、1个先进单位和1名先进工作者受到省政府表彰;兴化籍见义勇为人员顾宝贤荣登中央政法委、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季度“中华见义勇为勇士榜”。此外,还有不少经验做法在全省乃至全国学习推广。

1.责任强化“四层”

泰州市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四层”工作格局,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很好地发挥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了工作理念、方法和机制创新,实现了见义勇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市(区)健全的组织机构。市和各市(区)均设有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时代要求,做好基金会日常工作。二是“盖边沉底”的组织网络。在全市建成109个“五好”见义勇为工作站,并向公安、海事、消防等部门拓展。开展“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建好见义勇为“工作者、信息员、志愿者”三支队伍。三是导向明确的考核机制。制定出台“五有”见义勇为基金会、“五好”见义勇为工作站考核细则,以考促建。目前,6家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全部达到“五有”标准,全市109个见义勇为工作站全部达到“五好”标准。

2.奖励坚持“四不”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坚持“四不”原则,做到“不迟奖、不漏奖、不惜奖、不错奖”,切实加强见义勇为合法权益综合保护工作。在此基础上,及时全面落实见义勇为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保障、人员就业、教育保障、住房困难等政策措施。一是“五免”。每年为市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牺牲人员家属免费体检、办理人身综合保险;赴革命老区免费疗养;免费游览公园;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免费技能培训。二是“四优”。全面落实医疗、就业、教育、低保等四个方面的优待规定,进一步畅通见义勇为人员的“绿色通道”,对因伤残、牺牲造成个人及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倾斜,让他们真正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三是“慰问”。近三年,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走访慰问见义勇为人员689人次,发放慰问金、抚恤金213.71万元。

3.宣传做到“五进”

泰州市将见义勇为烈士杨向明舍己救人牺牲日5月6日定为地方见义勇为宣传日,常年组织开展英雄事迹“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高校”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进行立体式、常态化、多维度、全覆盖式的宣传教育,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多次邀请央广网、新华日报等媒体开展座谈交流,推动市委宣传部牵头进行“见义勇为好新闻”评选奖励。组织开展“学党史、记党恩、扬正气、当先锋”见义勇为英模事迹巡回宣讲活动,出台见义勇为主题公园(游园、广场)建设标准,打造宣传阵地11处,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

二、加强见义勇为权益综合保护工作的几点启示

1.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核心是权益保护

近年来,泰州在全国、全省率先出台多个见义勇为(专项)奖励办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这也启示我们,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必须不断完善奖励机制,加大表彰奖励的力度,提高物质奖励的标准,激励更多的人参与见义勇为行列。更重要的是,要健全见义勇为权益保障制度机制,完善抚恤补助政策,加强对见义勇为负伤、致残、牺牲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优待,消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要保护见义勇为一方,尤其对于影响较大的案件,要保护遭受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失的见义勇为者,保证其依法获得适当的赔偿或补偿。

2.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关键是凝聚人心

泰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会同宣传、公安等部门抓住“市见义勇为宣传日”等节点,集中开展年度见义勇为好市民宣传并奖励,近三年宣传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好市民150人,发放奖金64.2万元,形成了很好的舆论引导作用,激发了更多普通人见义勇为的善心义举。这也启示我们,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必须广泛宣传引导,这既是对见义勇为者的褒奖和慰藉,也是引领全社会关心支持、积极参与见义勇为的需要。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树立崇尚见义勇为良好社会风尚。同时,也要充分宣传群众身边的善事义举,让群众可亲可感可学。

3.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本是加强领导

近年来,泰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会同市公安、交通运输、妇联、红十字会、消防救援、海事搜救、宣传文化部门等,全方面推动见义勇为工作,形成了强大的合力。这也启示我们,做好见义勇为工作,必须加强领导,整合力量,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保护见义勇为的全方面长效保障机制。要落实政府先行补偿原则,即一旦见义勇为者遭受损害,先由国家通过见义勇为基金会或其他补偿义务机关及时对其先行偿付,再由国家代为行使追偿权,去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或受益人的补偿责任。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把见义勇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做好见义勇为相关法律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如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要积极扩大见义勇为专项基金,提高奖励力度和保障能力。同时,也要积极拓展思路,与保险公司联手,给见义勇为者设立专项保险,使之终身受益。

(作者分别为泰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泰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