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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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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守护泰州江河安澜

日期: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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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守护泰州江河安澜

—— 市人大常委会筑牢水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本报记者 钱兰 通讯员 龚贺

我市境内河网密布、水系丰富,现有大小河流2万多条,水域面积接近25%。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立良法、强监督、促保护,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转变为法治实践,不断筑牢泰州水生态保护的法治屏障。

精准立法,织密水生态环境法治保护网

泰州因水而生、依水而兴,群众对于加强水环境保护呼声强烈。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要求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力求用高质量立法回应人民期待。

《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是我市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条例》从规划管控、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多角度确立了以法治保护水环境的框架,体现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推动泰州河长制工作实现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跨越。202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河长制工作的《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以法治的刚性弥补制度的弹性,促进河长制的制度红利充分释放,助推“河长制”迈向“河长治”。

近两年来,我市又先后制定《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泰州市绿化条例》《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等,形成较为完善的环保立法体系。据统计,自获得立法授权以来,我市在环境保护方面立法占比达三分之一。同时,作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决议决定,把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笼子扎紧扎牢。

动真碰硬,打出水生态环境监督“组合拳”

良法之治,重在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市域内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落地落实,为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突出久久为功,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年度监督工作的重点议题,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审议报告、调研视察等监督方式,开展“全方位”“靶向式”“立体化”监督。与此同时,每年侧重一个专题,开展上下联动的执法检查,近年来先后围绕水、固体废物、涉野生动物、长江大保护和湿地保护等生态环保方面的法律和决定开展专项监督,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力促相关法律法规高效实施。

突出动真碰硬,围绕监督议题,经常性开展“四不两直”调研活动,摸清实情,有的放矢。针对存在问题,不回避、不敷衍,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创新开展“生态环保专题询问+现场满意度测评”,通过晒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成绩单,播放生态环保问题微视频,组织政府职能部门现场应询,把专题询问从“开卷”转变为“闭卷”、从“宽泛”转变为“精准”、从“单独应询”转变为“联合应询”,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让政府部门“红脸出汗”。(下转08版)

守护泰州江河安澜

(上接01版)去年,听取审议市域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治理工作,强力推进当前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一号工程”持续发力、提速升级,加快破解市区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治理工作的难点、堵点,更好展现泰州水城水乡优美风光。

突出跟踪问效,创新建立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处理清单、督查清单“三张清单”制度,对“老问题”跟踪督办,对“新问题”主动出击,全程对账销号,全面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见效,扎牢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关口。

代表参与,凝聚水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群众关注的热点所在。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更高需求,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共同当好优美生态环境的“守护人”。

在近两年收到的代表议案建议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占18%左右。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建立代表建议多层次督办机制,开展“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集中履职活动,重点督办代表提出的“兴化市饮用长江水”“加强黑臭河道整治”等议案建议,把代表建议督办会开到河道排污现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深化“你点我督”推动解决民生问题的指导意见,构建“群众点、代表提、部门办、人大督、社会评”工作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内容,引导人大代表聚焦群众关切提出批评意见、交办督办,推动群众“急难愁盼”反映更便捷、督办更有力。

市人大常委会还创新建立“组织代表微调研,汇聚民智助发展”机制,先后结合水污染防治、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专题,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察民情、听民声、汇民智,群策群力解难题,共同守护泰州江河安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