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经侦部门出台便民利企“十项措施”
查办涉企案件同时发出风险提示
本报讯(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于跃先)4月17日,市公安局召开“护航发展”警企恳谈会(经侦专场),并发布“十项措施”,包括强化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推行涉案账户“阳光冻结”、建设企业“联系群”“服务站”、发布风险防范提示等。
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学林表示,“十项措施”是公安机关全面贯彻全市“‘四敢’争先、项目攻坚”动员会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大会精神,举全警之力打好营商环境建设攻坚战的承诺书、军令状,也是在总结固化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
“不以案件办结为终点,做好服务企业的后半篇文章,企业发展更有信心!”近日,靖江市公安局收到一封来自某造船企业的感谢信,感谢当地公安机关不仅迅速破案,还帮助企业健全完善内控管理机制。
2023年2月,该企业通过招标程序购置了一批钢丝绳。事后,企业领导认为中标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于是向靖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靖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立案侦查,为企业挽回近千万元损失。经侦民警还按照侦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一提出建议,为企业开出完善制度的“专属处方”。
“太感谢你们了,为我们找出潜藏在企业内部的蛀虫,还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管理建议。”企业负责人很是感激。
“这起商业贿赂案件成功侦破,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也给了我们很多启示。”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高君说,结合一些典型案例,该局在制定“十项措施”时,将“发布风险防范提示”作为其中的重要一项,明确要求办案民警结合查办涉企经济犯罪案件,深入分析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案件手段特点,梳理企业经营管理隐患,推动企业合规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责任人。对于公安经侦部门而言,经济发展到哪里,我们的服务就要到哪里。”朱学林说,“十项措施”中,公安部门主动靠前服务的承诺不少,比如,推进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窗口、便民服务信息终端建设,方便群众企业报案;建设企业“联系群”“服务站”,了解企业所需;依法冻结涉案账户后,为群众企业提供问询渠道、申诉方式,推行涉案账户“阳光冻结”等。此外,我市各地公安经侦部门还将定期组织开展警企恳谈会、定期开展法治宣讲、组建防范宣传联盟等,推行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筑牢企业风险隐患“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