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我市阶段性取消 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
日期:04-19
今起我市阶段性取消
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
本报讯(记者 刘禹)4月18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取消我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并于2024年4月19日(含)起执行。
据了解,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因城施策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银发〔2022〕294号)精神,决定阶段性取消我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通知表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本行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40余个城市阶段性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业内专家预计,随着更多城市跟进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以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进一步下调,购房者的贷款成本将持续降低,购房需求有望得到进一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