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泰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已由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20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3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泰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已由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20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3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