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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跳槽后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日期: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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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跳槽后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市民来电咨询:我妻子在新单位的生育保险没有缴满10个月,但原单位和新单位缴费时长连起来算,已满10个月,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市医保局答复:根据《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医保办发〔2022〕49号)文件要求:职工在生育费用发生前后生育保险要按时足额连续缴纳满10个月,费用发生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待休完法定假期之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具体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生育报销咨询电话:89892030,生育津贴咨询电话:898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