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缴的公积金,可在泰州买房吗?
日期:03-15
外地缴的公积金,可在泰州买房吗?
公积金中心:可以,线上或线下都能办理
本报讯(记者 钱立群 通讯员 徐涛)近期,本报微信公众号“微泰州”后台收到不少市民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咨询,记者经梳理后,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一一作了解答:
问:我的第一笔公积金贷款还没还清,能贷第二套吗?
答:第一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立即申请。
问:在外地缴纳了公积金,在泰州买房可以用得上吗?如果可用,怎么办理?
答:可以。职工在我市购房且已在我市或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的(异地缴存职工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半年缴存流水),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方式有两种。一是线上办理,可在支付宝或者微信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转移接续)提交申请;二是线下办理,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面办理。
问:想提取公积金来冲抵首付,如果账户还有结余,还能再申请提取吗?
答:不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仅限购买泰州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如果以支付首付的方式提取,则不受“不超过购房款20%”的限制,可以一次性提取至开发商资金监管账户。如职工想提取至自己卡上,可以按原办法缴纳20%首付款后,再行提取。
问:如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且还清贷款,还能再使用公积金吗?
答:目前已停止发放第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职工已贷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但仍可以通过购房、偿还商业贷款等方式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