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胜蓝:当好警队形象的“代言人”
□特约记者 吴劲松
舞台上,她的声音充满了磁性,每每讲到动情处,台下观众的眼里都不由自主地噙着泪花。
宣讲文明交通,讲好警营故事,每年20多场次的宣讲,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宣中队民警、三级警长黄胜蓝总是乐此不疲。
由于工作出色,黄胜蓝获评泰州市红色故事宣讲“金牌宣讲人”,获得江苏省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第三届“金盾文艺奖”优胜奖,1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获得“人民满意警察”“先进工作者”“泰州市公安机关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等荣誉。
“金牌宣讲人”
“每一起事故,都牵着几个家庭。血的教训,悔恨,无济于事;泪水,于事无补……”“孩子盼着你归来,妻子盼着你归来,年迈的父母盼着你归来,为了亲爱的家人们,你该平安归来……”在“美丽乡村行”活动中,黄胜蓝的宣讲触及群众心灵深处。
在现场聆听宣讲的事故受害人家属张先生红了眼圈,“我感同身受,交警为了群众的安全付出了太多辛劳,道路交通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宣传交通事故预防,黄胜蓝有着自己的见解。“不能冷冰冰地讲,要带着对群众的感情,结合群众身边活生生的事例讲,才能引起群众的共鸣与共情,收到良好的效果。”她说。
近年来,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涌现出了一大批群众首肯、同事公认的先进典型。为了讲好警察故事,讲出先进典型的思想内涵,提升先进典型的影响力,黄胜蓝一次次与先进典型深入交流,走进群众中挖掘典型们的“闪光点”。
2022年6月,在泰州市举办的“红色故事宣讲”比赛中,黄胜蓝紧紧抓住身边的平凡英雄,宣讲声情并茂、催人泪下,一举获得了“金牌宣讲人”的殊荣。
“决不让老百姓走第二趟”
2008年9月警校毕业后,黄胜蓝被分配到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服务窗口工作。
车管所服务窗口堪称交警形象的“一号窗口”。“作为一名窗口民警,凡事都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黄胜蓝深知群众办事的不易,用无声的行动树立警队形象。
一次,黄胜蓝接到邻近盐城市一位群众的来电:“我名下登记的车辆没有去过兴化,但却有一条在兴化的违章记录。”
“您放心,请告诉我车牌号及驾驶证号,我一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经过黄胜蓝的核实,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其车辆系被人“套牌”。黄胜蓝当即按相关规定撤销了违章记录,她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受到当事人的连连夸赞。
“能一次性解决的事情,决不让老百姓走第二趟。”黄胜蓝说。在窗口工作4年,她月均服务群众和接受咨询4000余人次,窗口服务办结率和回访满意率均达100%,实现了服务“零差错”、群众“零投诉”。车管窗口先后被评为“兴化市青年文明号”“泰州市文明单位”。
人生处处是“舞台”
自2012年5月调到法宣中队后,黄胜蓝三分之一的时间用在整理资料、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方案上;三分之一的时间用在路面执勤上;三分之一的时间用在各类宣讲上。作为“金牌宣讲人”,她曾代表兴化公安开展了系列先进典型事迹集中宣讲活动。
“人生处处是‘舞台’。不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只要站在舞台上,我就觉得职责神圣、使命光荣,因为自己代表和展示的是警队形象,提升的是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黄胜蓝说。
黄胜蓝的爱人在基层派出所工作,双警家庭给她带来了实际困难。但是2023年12趟“美丽乡村行”、10多场次的事迹巡回宣讲以及每天的早高峰执勤等,她一样都没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