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电动自行车 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日期:03-07
我市开展电动自行车
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共检查销售单位190家,
发现问题单位8家,立案1起
本报讯(见习记者 周馨颐 记者 鲍仁)为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行动对全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存在私自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销售的车辆铭牌、外观、车用蓄电池与说明书、合格证、3C证书是否相符,有无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车用蓄电池、充电器等不合格配件,有无销售未取得3C认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加大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监督抽查力度,突出蓄电池及充电器安全性能、车速限制、整车质量等重点项目,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将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查结果,依法做好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的后处理工作,坚决遏制电动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销售单位190家,发现问题单位8家,立案1起,下达监督抽查计划17批次。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注意查验实际购买的车辆与随车证书、合格证信息是否一致,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进行拼加改装。购买电动自行车要向商家索要发票或凭证,并保存好相关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电动自行车行为,请向12345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