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人”王小莉:
“小莉热线”筑起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法治阵地”
她是左手落槌的“阳光法官”,以梦为马的“追光者”,当事人的“一盏明灯”。继获得“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自强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后,来自泰州的王小莉当选敬业奉献类“中国好人”。
2006年,王小莉成为我省法院系统正式招录的第一位残疾人公务员。从事法律工作后,“法律是弱者的福音”,王小莉始终牢记这样一句话。在多年的审判生涯中,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这些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总牵动着她的心。
成为民三庭庭长后,王小莉更忙了。在一起事故中,范某某受伤致残。当时负责庭审的王小莉考虑到范某某是外来务工人员,为减少当事人的讼累、钝化劳资矛盾,王小莉放弃周末休息时间,顶着烈日酷暑先后7次赶到偏远厂区上门调解,向公司负责人反复讲明利害,最终敦促用工单位与范某某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达成调解后,范某某不顾自己身体残疾的不便,从千里之外赶到泰州为王小莉送上写有“优质服务为民解忧、捍卫正义维护公平”的锦旗。“司法为民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情感”。对于许多身处逆境的当事人来说,王小莉就是一盏明灯、一份依靠。
王小莉热心公益、乐于助人,为帮助更多弱势群体,她主动参与策划了“小莉法官说家事”法治宣传栏目,开展法治宣传、普法维权等各类社会活动100余场。她积极主动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在泰州市残联微信公众号上开通小莉维权热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多次;办案之余走访企业,服务企业,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参加“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开设20余场法治讲座,把司法温暖传递给更多需要的人。
“作为法官,不仅要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也要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度。”王小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