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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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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可直接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日期: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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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可直接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本报讯(记者 钱立群 通讯员 徐涛)近日,市住建局联合市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市区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购买泰州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在缴纳首付款时直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以前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先支付首付款,再凭借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等来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现在,可以直接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这样既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也更方便、快捷。

据介绍,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的具体流程为:一是职工与房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房产开发商与职工共同出具承诺书;二是职工凭商品房认购协议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及配偶等可提取金额,公积金中心出具公积金提取查询回执;三是职工和房产开发商凭公积金提取查询回执(可提取金额不足购房总额20%的,职工应补足相应金额)网签购房合同。在办理提取手续时,职工本人需提供购房合同、承诺书及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将转入房产开发商资金监管账户,而非职工、职工配偶等其他人或单位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