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年2月8日
(2023)苏1203民初2761号
泰州巧记堂居家用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江苏临港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泰州巧记堂居家用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03民初2761号民事判决书及其他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其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