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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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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莉:做好小案件背后的大文章

日期: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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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王小莉:做好小案件背后的大文章

□本报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张海陵

“原告,请就涉案专利的设计理念及新颖性进一步向法庭作出详细说明。”近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在审理一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时,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部部长刘凯当庭提出要求。当日庭审中,刘凯担任案件技术调查官。

在知识产权类案件审理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是市中院民三庭加强业务共联的探索之举。首个提出这一想法的人是民三庭庭长王小莉。

“法庭审理知识产权类案件,引入技术调查官,有助于准确厘清案件事实,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参与旁听案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行业代表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庭审结束后,王小莉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还重点就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就促进行政标准和司法标准统一、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等开展探讨交流。

“肯钻研、能吃苦、善作为”是领导和同事对王小莉的一致评价,在立法存在空白、实践亦不多见的情况下,她探索运用法律适用规则,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2023年11月24日,王小莉邀请公安、检察、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团队一起赴兴化,联合开展大健康知识产权刑事协同保护专项行动。为了服务和保障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她带领审判团队前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版权局、园区、企业等开展调研,发布的《泰州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填补了泰州在这一方面的空白。“只有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才能为全市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激励创新、鼓励创造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王小莉说,接下来,她将进一步推动各方协同合作,助力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助力泰州“1+4”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她有一双善于发现问题的慧眼,总能在小案件中发现大问题,并主动做好小案件背后的大文章。”市中院民三庭法官朱希懋说。

前不久,民三庭审结了一起著作权侵权案件。某企业法人蔡某被告涉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审中判赔原告经济损失一万余元。蔡某向市中院提起上诉,表示自己确实曾经营过案涉网站,但在几年前就已经停止运营,自己并非该案的实际侵权主体。二审法官仔细审查相关证据后,撤销原判,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非经营性网站使用域名到期后,很有可能会重新回到网络‘公海’,此时如不办理备案注销,就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漏洞实施侵权,甚至从事多种非法行为,危害网络安全秩序。”王小莉说。

经过仔细研判,市中院民三庭与省通信管理局取得联系,并向其发出全省首份关于加强ICP备案管理的司法建议。

“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的方式为网络安全加‘锁’,是法院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实际举措。在这方面,王小莉又一次给大家树立了榜样。”市中院副院长陈富贵说。

从2012年担任法官以来,王小莉共参与审理2000多件案件,涉及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无一起错案、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超审限案件。她写了10多本、8万多字的办案笔记,撰写的判决书获评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特等奖等。

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中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举办身边榜样以学促干案例展,开展身边榜样下基层活动,组织“学习身边榜样”分享会,引导全院广大党员向榜样看齐、向榜样学习,以榜样力量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2023年12月29日,市中院举办“学习身边榜样”专题联学活动,学习王小莉先进事迹。“今后,我将认真向王小莉庭长学习,在工作中做到勤于思、敏于行,做好小案件背后的大文章。”市中院民三庭法官助理周雯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