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1-21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0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余松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泰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唯实唯勤,坚持求精求深,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高质量履职行权,切实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彰显人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