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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告

日期: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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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年1月20日

拍卖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22日10时起至2024年2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小观镇南海清岛湾居民小区78-1号住宅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如流拍,本院将于2024年3月14日10时起至2024年3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户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拍卖标的物介绍、竞买人条件、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方式、缴款方式等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后七日内向法院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咨询电话:0523-86391541

监督电话:0523-86391617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春晖路98号)

(2023)苏1202民初5238号

李铭:

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 5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苏1202民初5218号

张箐:

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 5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苏1202民初5211号

吴鸿俊:

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 52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