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日期:01-18
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42条”、“28条”和市“50条”、“24条”等促进经济复苏好转政策措施,积极释放政策红利,推动各项政策直达基层、惠及市场主体。加快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工作,统筹安排资金 2000万元支持我市1837家规上企业开展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诊断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普惠金融政策功效,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全年各类财政普惠金融产品完成贷款投放超165亿元,惠及4000余户(次),其中“泰信保”投放87.5亿元,较上年增长49%,贷款企业税收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0.3个百分点。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执行优惠担保费率,共拨付各级担保费奖补资金6927万元。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坚持就业优先,统筹省市资金 9311 万元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持续推进就业支持工作。稳步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从770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大力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下达补助资金约7500万元。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安排财政补助6000万元,市第五人民医院创成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提升收治服务能力。市级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3%。
健全多元投入机制,统筹城乡融合发展
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排工作,修订出台城建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办法,高效推进“一轴一核三极三城”建设,加快补齐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抢抓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等政策机遇,多渠道筹措保障资金,积极将成熟项目推荐纳入中央基建投资补助范围,并上争专项债券21.74亿元,用于盐泰锡常宜铁路、常泰过江通道、北沿江高铁泰州段等重大项目建设。稳妥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全年共拨付资金1.92亿元,市体育公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姜堰南绕城、姜高路等项目已正式投入运营。持续健全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投入2752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扶持政策,安排资金4000万元、实施项目53个,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