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杨昌顺代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15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杨昌顺代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杨昌顺代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15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杨昌顺代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