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大队:
一男子醉驾
接孩子放学被查
本报讯(通讯员 赵卫军)12月26日晚上,交警姜堰大队天目山中队民警在天目路与南京路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21时许,一辆灰色面包车缓缓驶来,该车在距离检查点50米远时突然减速犹豫不前,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驾驶人落下车窗,一股浓重的酒精味扑面而来,民警立即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57.5mg/100ml。
经核查,驾驶员肖某是海陵区大冯人,当天晚上去参加朋友宴会时喝了白酒,因为着急去娄庄接孩子放学,感觉自己没喝多,意识很清醒,便开车去接孩子放学,没想到被交警查获,肖某对自己的酒后驾驶行为表示十分后悔。
目前,警方已依法抽取其血液送检,如果检验结果仍达到醉酒标准,肖某的行为就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同时,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