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孙辙辞去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孙辙辞去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孙辙辞去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孙辙辞去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