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12月27日
(2023)苏1202民初3494号
袁宇:
本院受理原告夏雪梅与被告袁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34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4652号
花力:
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 4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苏1202民初2743号
刘勇华、洪欢:
本院受理原告王雪晶与被告刘勇华、洪欢、第三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2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