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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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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象对《逍遥游》的修正

日期: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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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读书       上一篇    下一篇

郭象对《逍遥游》的修正

□卧红轩

《庄子·逍遥游》写大鹏扶摇而上至九万里的高空,然后飞向南海,一刻也不停歇。蜩与学鸠嘲笑道:何必这么累自己呢?你看我们,飞行时碰到榆树或檀树之类,便会停下来歇歇脚,有时飞不上去,回到地上便是了。庄子慨叹:“此小大之辨(区别)也”。

又说,到郊野去,带上三餐,回来的时候,肚子还饱饱的哩;到百里外的地方,带上过一宿的粮食,也就可以了;到千里外的地方,则要带上三个月的粮食。“之(这)二虫又何知!”

脸上写满了不屑。

更判曰:“小知(智)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

而这,同他的齐物论是相反的。

《齐物论》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下没有比秋天鸟兽新生的毫毛的末端更大的了,而泰山才是小的哩;没有比死于襁褓中的婴儿更长寿的了,而活了八百岁的彭祖才是短寿的哩。

既如此,又何所谓“小大之辨”,“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

于是有郭象之修正:“夫大小虽殊,而放于自得之场,则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岂容胜负于其间哉!”大鹏和蜩与学鸠虽然大小不同,但只要各自由着自己的本性去做,皆可入于逍遥之境。蜩和学鸠与大鹏又有什么高下之别呢?

实欲弥合庄子之矛盾也。

事实也是,二虫之错,在于他们用自己的尺子去衡量大鹏,而不知大鹏也只是如他们一样,适性而已。反过来,如果我们用大鹏的尺子去衡量二虫,岂不又犯了和二虫同样的错误?

郭象的解说,在《庄子》的其他篇章中,也是可以找到内援的。《骈母》:“彼至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是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真正的道德,一定不会违背他们的本性。如果你因为野鸭的腿短,把它接长,或因为鹤的腿长,把它截短,它们都不会快乐的。

所谓“不失性命之情”,和郭象所说的“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是同一个意思。

故而,只有郭象的“适性”论,才是契合“齐物”之精神的。它体现了一种“众生平等”的情怀,给了那些微小的生命以尊重,以慰藉,以鼓舞。否则,二虫成天只想着去攀比大鹏,还有日子过吗?

再从理论上说,适性也未必消极,因为适性已包含尽性,尽性就是最大限度地释放出自己的潜能。蜩与学鸠永远不会成为大鹏,这是命中注定的。但如果他们具备了大鹏的精神,把自己的潜能释放出来,便与大鹏实现了齐一。只是这已是一种进取的姿态,与庄子消极意义上的“逍遥”大异其趣了。

其实,将“大鹏”崇高化,是一种创造性的“误读”。庄子的本意,一方面肯定大鹏摆脱了水的拘囿,但又指出大鹏仍“有待”于风,而且要“积之厚”,否则“负大翼也无力”。因此,在“有待”这一点上,大鹏与蜩和学鸠又无分别了。庄子真正推崇的,是那些“无待”之人。所谓“无待”,就是要从你所依恃同时也为它所束缚的物事中挣脱出来。如果孔子说的是“无欲则刚”(孔子原文为“枨也欲,焉得刚”,后林则徐凝缩为“无欲则刚”),庄子说的则是“无待则自由”。然而,作为自然中的人和社会中的人,谁又能无待?能够做到的,不过是心灵的自由。既然是心灵的自由,便与能力大小无关。事实上,二虫的话,如果忽略其批评大鹏的内容,不正是一种基于自性的逍遥观吗?

据香港中文大学教授刘笑敢先生说,他曾经问过他的学生喜欢哪一种逍遥,出乎刘先生的意料,很多学生都喜欢郭象的逍遥。这也是对用大鹏的尺子来衡量所有人的一种反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