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报销起付线、限额是多少?
市民来电咨询:我爱人年初从外地转到泰州一家企业上班,公司帮他缴纳了医保。我想咨询一下,泰州的门诊报销起付线、最高限额以及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市医保局答复: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为在职人员800元/年、退休人员500元/年,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9000元,其中参保人员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达到统筹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退休人员基于上述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费用,达到统筹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退休人员基于上述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