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
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12月6日
(2023)苏1202民初4609号
王亚兵:
本院受理原告赵晗与被告王亚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46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