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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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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告

日期: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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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专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12月1日

(2023)苏1202民初5832号

祁振宇:

本院受理原告周成诉被告祁振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送达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3)苏1202民初6110号

王晨光、王艳荣:

本院受理原告王恒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2023)苏1202民初2673号

陈华、李金高、第三人茆俊勇:

本院受理原告窦学本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3)苏1202民初5101号

陆俊:

本院受理原告周雯诉被告陆俊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送达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3)苏1202民初3355号

巫驰生、巫寅生:

本院受理原告王雨琴与被告巫驰生、巫寅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33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