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切与新鲜
——读晓橹的《淘不走的村庄》
□王青冬
晓橹先生的《淘不走的村庄》基本看完了,很久没有这么畅快地读一本书了。在读整本之前,已经读了书中的一些篇章,总体来讲,《淘不走的村庄》让我感到亲切和新鲜。
说亲切是因为书中所写的空间场所就是我所生活的乡村。书中所写的人就是平时最常见的乡亲,他们勤劳朴素,努力而又倔犟。书中还有一批从乡村中成长起来的有精神涵养的读书人。他们清新而独立,在喧嚣的世俗生活背景中又显得形影单只。
在一个孩子用思考与想象编织的世界里,乡村跟城市是不一样的:城市里——高楼大厦、灯红酒绿、车水马龙。乡村里——微风池塘、小草花香、蜜蜂蝴蝶。如果把整个人类看作是一棵大树,它的根应在乡村,它的花果当在城市。许多年前,这个孩子总觉得城市与乡村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是城市里有太多的钢筋混凝土。这些钢筋混凝土繁荣、发达了城市的交通、经济。但它也让城市因此而很难接触到真正的泥土,那种一下雨就会和雨水混合在一起,化成一块块烂泥巴,被我们踩在脚底下的泥土。
植物的根是长在泥土里。人的根呢?农村也许落后、贫穷,但有没有可能因为可以常常接触泥土的原因,乡村人的根系也许会比每天行走在水泥地上的城市人更发达一些。城市人好像也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所以他们要来农村淘东西。在《淘不走的村庄》中,贾奶奶家的古银杏被淘走了、古槐树被淘走了、老桂树被淘走了;村庄里有疙瘩劲的男人淘走了、有水蛇腰的女人被淘走了;被淘走的还有古钱币、太师椅、野兔野鸭。文末,晓橹安慰我们:贾奶奶淘不走、袅袅炊烟淘不走、春天来了菜花黄淘不走、夏天来了稻花香淘不走。但我并不太赞同晓橹先生的这些观点,他似乎有意地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个答案:城市真正淘不走的是如晓橹这般,把自己的根扎在村庄中的文化人的思想和情怀。
他们用笔刻画着村庄、书写着村庄,因为他们,村庄开始思考了;因为他们,村庄偶尔说话了;因为他们,村庄在人们的心里悸动了起来。多年前,有一名青年教师因为读到晓橹的文章,而想回到大邹,去做他的同事,去做他的学生。这或许就是一种精神感染。多年后,当这名不再年轻的教师真正联系到晓橹时,晓橹已经去了城市,是的,那个写下《淘不走的村庄》的晓橹先生已经离开了村庄。
真正的明白人会懂得:其实他们才是村庄里真正淘不走的宝贝。早将自己的精神体融进了村庄中。他们是村庄文化的解读者、灌溉者、守护者。渐渐地,自己也成了村庄文化的一部分。从村庄历史文化发展的角度来看,当他们写出那一篇篇乡情浓郁的文章时,他们就已成为这个时代精神根部深埋于村庄的一个触角。
说新鲜是因为书所写的恰恰是我个人所缺失的:十一岁离开了大邹吴家庄,关于故乡的童年记忆好像就有那么一块断层。在十一岁那年,我会在《淘不走的村庄》里看到一个隐逸的故乡之影。或许因为年幼便离开故乡的缘故,空间的阻隔反而拉长了我的想象,在时空交错的恍惚间,我仿佛能看见岁月深处长出一双大脚来,它一接触地面便立刻四下乱跑、它不断地带走了太多的东西,却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来。
当我再次回到故乡时,儿时的玩伴、一起读书的同学,他们大多已经离开了学校:有的外出打工,做老板了;有的恋爱结婚,当了爹妈。即便我们在同一段时间里共同占据了一个名叫村庄的空间,我们的人生也注定会被一双双大脚带往不同的方向。大部分时间里,我们难得再相逢。即便在某个节日或村中的宴席上相遇,我们也无法一起回忆往昔的村庄时光。因为这段回忆对我来说,本身是残缺、断层的。
晓橹的文章恰好给了我慰藉,在他的书里看到了有着不同意义的“故乡”“童年”。它们以一种很特别的方式被晓橹保存起来,比如晓橹先生的另一本书的名字——《乡村肖像》。其实他不是画了幅乡村的肖像,他是捕捉了一种家园守候、一种精神仰望。这些,一直都在,青春不改,容光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