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11月15日
拍卖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13日10时起至2023年12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扬州花园103幢501室住宅房地产(含车库、阁楼)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如流拍,本院将于2024年1月3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户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拍卖标的物介绍、竞买人条件、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方式、缴款方式等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后七日内向法院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咨询电话:0523-86391541
监督电话:0523-86391617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春晖路98号)
(2023)苏1202民初1123号
元龙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金源建设有限公司诉你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司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报告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3)苏1202民初5375号
泰州茂通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曹平、沈粉凤与你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司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3)苏1202民初5461号
泰州市华程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芳诉你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送达方式向你司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3)苏1202民初3772号
泰州市沪泰影剧器材厂、陈为荣:
原告扬州莱佛士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原告扬州莱佛士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202民初3772号民事上诉状,请于公告期满内至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公告期为30天,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