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
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11月10日
(2023)苏1202民初2858号
陈燕燕:
原告李银花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02民初28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凭本院上诉须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案件上诉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