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11月1日
(2023)苏1202民初2565号
郑伟、马春宝、宋成鑫、薛秋女、张素森:
本院受理原告吴春付与被告郑伟,第三人马春宝、宋成鑫、薛秋女、张素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25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1月15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被执行人名下车牌号为苏MVS777开利星空X6小型越野客车(不含车牌)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如流拍,本院将于2023年11月29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户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拍卖标的物介绍、竞买人条件、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方式、缴款方式等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后七日内向法院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咨询电话:0523-8639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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