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日期:10-27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钱兰)10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余松,副主任陈明冠、邹祥凤、臧大存、张育林,秘书长李卫国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沈峻峰,市检察院检察长丁海涛及市监委、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调研报告、市政府关于2022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的调研报告、市政府关于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建议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调研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泰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下转08版)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上接01版)关于《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说明、关于《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的说明。
组成人员还听取了相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听取了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