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仕堡销售员承诺赠20次游泳券,但只送10次就停了
日期:10-13
皇仕堡销售员承诺赠20次游泳券,但只送10次就停了
市市场监管部门:不能靠口头约定,要签订正规书面合同
本报讯(见习记者 周馨颐 记者 鲍仁)有市民反映,日前,其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吴州南路与凤凰西路交叉口西南角的皇仕堡健身会所运动城给孩子报名了游泳课程,花费2250元,当时销售员曾口头承诺赠送20次游泳券。当课程学完后,销售员只给了10张游泳券,这让家长不满,便向皇仕堡健身会所要个说法。但该健身会所表示,送券是销售员个人行为,与会所无关。
就此事,记者向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宣传和统战部体育处了解处理情况。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收到该消费者申诉后,相关业务处室第一时间与场馆方进行协调。目前,该健身会所已同意再赠送10张游泳券。消费者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体育行业预付卡消费投诉高发、频发。我们建议消费者尽量避免购买大额度、长时间的预付消费服务,办卡时要认真签订并保留书面交易合同、发票,为事后维权提供法律证据。”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宣传和统战部体育处工作人员表示:今后,他们会定期发布消费提示,开展对体育健身经营场馆有关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理诉求、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针对少数经营不规范、投诉较集中的重点场馆,将会同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约谈和联合执法,用法律手段督促商家守法合规经营,向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工作人员建议,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消费者与商家均不能完全依赖口头约定和格式合同,而要签订正规的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风险承担。在签订协议书时,要将经营者的口头承诺也写进去,书面化保留证据,以免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无据可依,给维权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