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9月22日
(2023)苏1203民初3589号
闫敏:
本院受理周宾诉闫敏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状、证据副本、民事裁定(转普)、民事裁定(保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3)苏1203民初3590号
闫敏:
本院受理帅歌力诉闫敏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状、证据副本、民事裁定(转普)、民事裁定(保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