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开展
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本报讯(通讯员 姚江浩 特约记者 顾日升)近日,兴化市新修订《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下称《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组,在中堡镇开展宣讲培训活动,该镇各类企业负责人集中参训。
活动结束,泰州恒润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高成回到公司分别与车间主任、班组长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安全责任第一人”。
7月1日,《新条例》正式实施。为宣传贯彻《新条例》,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法治环境,9月4日开始,兴化市安委办组织专业宣讲队,深入乡镇(街道)开展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兴化市应急管理局将宣讲培训与实际贯彻落实相结合,指导各类企业自查自纠,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上马安全生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