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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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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非EMS寄出的人事档案, 为啥被拒收?

日期: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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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非EMS寄出的人事档案,

为啥被拒收?

市民来电咨询:毕业后,我的人事档案由山东某高校寄送到了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的人社部门,但被该部门以不是EMS快递(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为由拒绝接收并退回。不知这么做有何依据?

市人才中心回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已与邮政部门签署协议的高校,毕业生档案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转递时档案材料要用统一的信封封装后,再装入专门制作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在封套表面认真填写寄出单位和寄往单位信息,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邮政部门进行单独封袋、单独处理,并开辟专门绿色通道,确保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安全、便捷、高效。

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单位,对各高等学校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的高校毕业生档案予以接收,并做好有关服务工作。接收时,如发现档案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可退回至寄出单位。

像该同学这种属于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目前档案已经退回寄出单位,须严格按照规定重新寄出。我们同时提醒毕业生一定要牢记,切勿将个人档案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