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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公告

日期: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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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国际       上一篇    下一篇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9月9日

(2023)苏1203民初949号

焦威杨:

本院受理孙明诉焦威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03民初94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结案提示函及其他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结案提示函及其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苏1203民初3697号

江文杰、胡寿兰:

本院受理泰州市爱心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诉江文杰、胡寿兰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证据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 (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3)苏1203民初3391号

江苏和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泰州金奥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江苏和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状、证据副本、民事裁定(转普)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3)苏1203民初1952号

江苏恒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海众挚电气工程有限公司诉江苏恒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苏1203民初195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结案提示函及其他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及其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